伊斯蘭:有著融合人性化崇高道德與環保觀念的安葬服務精神及儀式,都實踐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走遍世界各地,無處不見的各大宗教殯葬業,各式的殯儀館應有盡有,唯獨伊斯蘭教沒有以私人名義設殯儀館或公司類,以商業模式來經營。全世界將近十七億的穆斯林人口,每天也有上成千上萬的人無常死亡,那到底這些穆斯林亡人怎樣得以安葬呢?這方面不但對新生代的穆斯林也好,對非穆斯林來說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各種行業的興起浪潮中,殯葬業也隨著許多商人轉行投入,開發新商機,賺取更多金錢獲利,使得殯葬業在世界各地蓬勃發展起來,甚至網路殯葬業都不明而生。


面對死亡伊斯蘭要求每個穆斯林自小就有義務要參與學習伊斯蘭殯葬禮儀,要學習如何以正常心態面對死亡,如何克服心靈層面的恐懼,漸漸建立一個堅強的心靈,更堅固信仰,不要怕死亡,但要畏懼後世的審判,為後世作好準備,進而不怕接觸亡人的大體。透過這樣的學習加強了穆斯林的內心性格,並深化了穆斯林對死者的尊敬尺度,不在於死者是否親人或是陌生人之差。例如相關穆斯林在臨終前至後的作業程序:若有穆斯林親友在臨終前,其身邊的人應立即協助指導他/她念Sahadah作證詞,近耳輕聲告誡他/她立即向真主懺悔,無須牽掛紅塵雜事,兒孫後繼,一切妥靠主,事事皆有始有終。

一旦歸真了,其身邊的人們不要因“死”是不吉利的事情,會給親屬帶來厄運的想法或迷信不敢靠近亡人,而是該親身自立的去做以下的五件事情(聖行):

一、閉合亡人的雙眼,使用裁剪下來的無車縫的布條,由下巴往頭頂綁紮,搓平亡人的雙手,並用布帶子綁住亡人的雙腳(大指)為聖行,把他的臉轉向天房。穆聖說:“如果一個人斷氣了,你們就閉合他的雙眼。因為眼神會隨著靈魂離去,你們要說(他/她的)好話,因為(天使)他們會相信親友傾訴。


二、輕輕脫掉亡人的衣著,避免洗禮(大淨)前不易脫去。


三、使用適當素雅的布匹或毯子蓋住亡人的屍體,以免羞體外露。


阿依暇的傳述:穆聖歸真時,身上蓋著一塊花布單子。


翁母•賽利買的傳述:穆聖歸真後,艾卜•拜克勒用布單子蓋住了穆聖的遺體。


四、儘速替亡人還清債務。


艾卜•胡賴勒的傳述:穆聖說:“穆民的靈魂因拖欠的債務而被懸空不定,直到有人替他還清債務為止。”又說:“一個人歸真後所留下的財產,後人必須替他還清帳債。”所以還清亡人的債務是後人應盡的義務和不可推卸的職責,因為帳債不以當事人的歸真而被解除。包括宗教義務責任,例如:朝覲、罰贖天課等


五、儘速辦理喪事,入土為安。伊斯蘭教導:“如果一個人歸真了​​,不可拖延,盡快送去安葬。”


無因故情況下穆斯林遺體不宜逗留家中!”阿里大賢說:“三件事情不可耽誤:1、拜時到了,要快禮拜,不可耽誤;2、死喪在地,要速葬,不可耽誤;3、具備結婚條件者,要快結婚,不可耽誤。

穆斯林不分地區、族群、國籍,即使是一個陌生的穆斯林在異地他鄉死亡,所有在地的穆斯林都有義務替他/她打理喪葬事務。所以殯禮定位在伊斯蘭法裡被為公眾職責義務(不得以商業收費方式進行),無論本地人或非本地人,當地所有穆斯林均有義務為他/她打理善後,假若無人打理,那麼當地所有穆斯林群眾將在後世被受真主審判職責。因為伊斯蘭鼓勵對亡人也一樣要盡到真孝、真愛,不離不棄。


在清洗亡人方面,伊本.瑪加的聖訓:誰替亡人清洗後,不說其壞話(背談),那麼他/她猶如新生兒般無罪。要求清洗者保密,即使是已故之人,應尊敬他/她及其隱私。對於亡人伊斯蘭禁止火葬,即使只是屍體,一律不得辱。

無特殊情況下一律土葬,一來環保,二來人本來自大地,死後歸至大地,回歸原始的觀念。

喪葬期間家屬都會傷心、悲痛感傷,伊斯蘭要求親屬朋友提供給其亡人家屬三天餐飲,給予他們方便打理亡人善後瑣碎事務。相反的大部分中華文化傳統中辦理喪事家屬要得提供餐飲供參加喪事的人們享用。


其外伊斯蘭要求穆斯林要繳天課(Zakat) ,每年清算自己的財產,施捨濟貧,其目的除清潔個人所得,並詳掌握自己財務狀況,而且鼓勵在健康清醒時就把遺囑寫好,所欠他人的債務,逞早作好詳細的遺囑,避免隨時突來的死亡,而留下給後人無盡的擔憂與不明債務,恐會讓家屬生活不安。


伊斯蘭的喪葬方面完全的體現了愛、道德觀,即是對社會文明的發展與進步奠基了人類應有的道德與關懷。更讓大社會中的每個人相互聯繫著,直到生死關頭,這樣的情誼實在值得歌頌!

馬超興兄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