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真言

《古蘭經》中對於「正義」的定義超越了種族、宗教、膚色與教條的限定。《古蘭經》命令穆斯林要公正地對待他人,不論是自己的朋友或敵人,也要求穆斯林必須在各個層面都做到公正,正如《古蘭經》所言:「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真主而作證,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無論被證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證……」(《古蘭經》4:135)另外一節經文如是說:「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古蘭經》5:8)

所謂正義,就是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看每個人是否得到了應有的權利履行了應有的義務。

伊斯蘭信仰教導我們,在做出任何涉及他人或公共事務的決定之前,我們務必要與他人進行商討,如古蘭經所言:「他們的事務,是由協商而決定的。」(《古蘭經》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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